传媒宣传管理处(电影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宣传规划和政策;监管广播电视宣传和电影发行、放映;组织审查本市国产影视剧并负责发放和吊销许可证;审核境外人员参与节目制作活动;负责广播影视节目优秀作品的评定、推荐;负责审核电影制片单位及放映单位的设立;对引进电视剧进行初审;指导影视剧创作并负责题材立项;指导、协调广播影视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指导、协调全市重大广播影视活动。
部门负责人:孙建平(处长) 联系电话:2360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