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统战部)
工作职能:1、负责直属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考察、教育、培训工作; 2、负责局管干部的日常管理和选拔、培养后备干部工作; 3、提出直属单位及机关处室领导干部调整、配备、任免的建议; 4、指导全局统战工作,负责知识分子、民族、宗教、侨务工作; 5、负责全局政工系列职称评审; 6、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机关处级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出境)人员的政审工作。 联系电话:022-23313734 23316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