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工作职能:1、归口管理天津市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文化交流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对外和对香港、澳门以及台湾地区文化交流工作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对外及对港澳 台文化交流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外及对港澳台文化交流项目的开发、立项、审核、报批工作; 4、查处或协同有关部门查处在对外及港澳台文化交流工作中违反政策、违反归口管理规定和违反纪律的事件 ; 5、负责对外及港澳台文化宣传工作。 联系电话:022-23393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