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场处
工作职能:1、负责全市文艺演出市场、文化娱乐市场的归口管理工作,研究拟定文化市场和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领域的 文化产品以及文化娱乐经营活动的管理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 2、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进行宏观调控; 3、负责管理全市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和放映; 4、负责文化市场经营项目和经营活动的审批、审核与管理; 5、负责社会办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审批,核发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和演出场所许可证; 6、组织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联系电话:022-23397032 23397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