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政务信息 >> 机构概况 >> 天津市文化局 >> 机构设置 >> 艺术处
      
            天津市文化局(天津市文物局)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能
 办 公 室  艺 术 处  社会文化处  文化市场处  外 事 处  文 物 处  文化产业处  人事教育处
 计划财务处  保 卫 处  党委办公室  组 织 部  宣 传 部 纪律检查委员会   老干部处   工 会

 艺术处

 工作职能:1、负责管理全市艺术事业,编制并组织实施艺术事业发展规划;
      2、组织指导艺术研究、舞台艺术创作和生产,协调艺术事业发展的结构和布局;
      3、指导局属艺术单位的日常管理和业务建设;
      4、研究指导艺术改革工作;
      5、指导日常和节庆日演出活动,协调、组织全市性重大演出活动。
 联系电话:022-23312995 2331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