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教育处
工作职能:1、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艺术、广播影视和文物人才建设培养及艺术教育规划; 2、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等工作; 3、推动局系统劳动人事制度改革; 4、负责局系统艺疹院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