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机构管理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
工作职能:1、拟订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节目制作机构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发展规划、政策; 2、负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含广播电视站)及频道频率的审核报批; 3、负责广播电视传输和制作机构、网络视听节目和卫星电视接收的审核报批; 4、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节目制作、传输机构、网络视听节目等服务机构的业务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