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县志 (民俗部分)
(十三卷·民国二十三年铅印本)


                岁时民俗

正月
  初一为“元旦”。家家新衣美食,亲族乡友互相拜贺,谓之“拜年”,尊齿也。《孔丛子》:“邯郸之民,以正月旦,献爵于赵王而缀以五采,王大悦。”晋刘臻妻,正旦献《椒花颂》。“立春”旧俗,官家有迎春礼节,今已废。俗云:“但得立春睛一日,农夫不用力耕田。”初七为“人日”,《荆楚岁时记》,“正月初七日为人日,以七种菜为羹,剪彩为人贴屏风上,形容改新。”东方朔占验云 :“一鸡、二犬、三羊、四猪、五牛、六马、七人、八谷,是日宜晴。” 杜甫诗云:“人日题诗寄草堂。”十五日,为“元宵节”。丰年乡镇扮演各种戏出,谓之“闹灯节”,即乡人傩之意。儿童提灯聚乐。《玉烛宝典》:“正月十五日作膏祠门户。”《史记》曰:“汉家以望日礼太一,从昏至旦。”今夜游观灯是其遗迹。《西域记》曰:“摩竭陀国正月十五日,僧俗云集,观佛舍利放光雨花。” 二十五日,为“天仓节”。 以灰印地作囤形,内着以各色谷类或钱,名曰“打囤”祝丰年也。月晦,《荆楚岁时记》:“元日至月晦并为酺,聚饮食。”今俗,正月一月中多宴乐。

二月
  二日,俗云“龙抬头”,即可动土之意。春社,以立春后第五戊日,乡间祭土神、雹神,祈农也。“花朝”,即俗传之百花生日。唐以二月十五日为“花朝”,见《提要录》;洛阳风俗以二月二日为“花朝节”,士庶游玩,又为“挑菜节”见《翰墨记》;东京以二月十二日,为“花朝”,为“扑蝶会”,见《诚斋诗话》,所言时日不同。今以阴历二月十二日为“花朝”。

三月
  是月雨常少,俗云“春雨贵如油”。 清明前一日,为“寒食”。 现为“春节”,又为“植树节”,机关放假,祭坟扫墓。三日为上巳,又为“踏青节”。《风俗通》曰:“《周礼·女巫》: ‘掌岁时以祓除疾病。’禊者,洁也,故于水上盥洁之也。巳者,祉也,邪疾已去,祈介祉也。”《汉书·礼仪志》曰:“三月上巳,官民皆洁于东流水上,曰洗濯祓除宿垢为大洁。”“寒食”:《荆楚岁时记》曰:“去冬至一百五日,即有疾风甚雨,谓之寒食。”范晔《后汉书》曰:“周举为并州刺史。太原一郡旧俗,以介子推焚骸有龙忌之禁,至其月,咸言神灵不乐举火。周举移书于子推庙中曰,寒食一月,老少不堪。今则三日而已。”

四月
  为清和月,即引诗“四月清和雨乍晴”句。 乡镇多庙会,借以交易农用品。 八日,为“浴佛日”,南乡大佛寺是日庙会。

五月
  五日,为,“端午节”,屈原投汩罗江之日。俗用角黍,饮雄黄酒。竞渡之戏今已无。商家结算。挨户插艾虎、艾人,及红色纸制葫芦式,粘于墙户与小儿衣襟上,名曰“去五毒”。葫芦取盛药之意,俗云:“不知葫芦里头藏什么药。”《风土记》曰:“仲夏端午烹鹜,角黍,以”菰叶裹粘米煮熟,谓之‘角黍’。”《续齐谐记》曰:“五月五日屈原投汩罗而死。 楚人哀之, 每至此日,竹筒贮米投水祭之。”崔寔《四民月令》:“五日,取蟾蜍可治恶疮。”《风俗通》曰:“五月五日以五彩系臂者, 辟兵刀及鬼, 令人不病温。”《荆楚记》曰:“荆楚人以五月五日采艾为人,悬门户上,以禳毒气。”又曰:“屈原于是日死,并将舟楫以拯之。今日竞渡是其遗迹。”

六月
  六日晒衣、书,能避虫。俗云:“六月六,看谷秀。”二十四,为“荷花生日”,俗又为“关壮缪生日”。

七月
  七日为“巧日”。崔寔《四民月令》:“七月七日曝经书,设酒脯时果,散香粉于庭,祈请于河鼓织女。” 是为乞巧之始。 阮咸家贫,诸阮皆晒衣,锦绣满庭,咸独以长竿标大布犊鼻于庭中曰:“未能免俗,聊复尔尔。”《世说》:“郝隆是日见邻人皆晒衣,隆独仰卧庭中,曰:‘晒吾腹中书耳。’”谨按报载牵牛织女寓言,重农贵织也。孔子云:“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女不织或受之寒。”故古人寓言,以天孙之贵,下嫁于牛郎,以天女之尊,不织而受罚,似玉皇之婿,亦必偿还聘金,重农重织共信义也。十五日,祭祖,扫墓,好佛者作 “盂兰会” 以济鬼,乡镇放灯或焰火,名曰“鬼节”。《荆楚岁时记》:“七月十五日,僧俗悉以兰盆供诸寺院。”是为盂兰会之始。 《盂兰盆经》云:“目莲比丘见其亡母生饿鬼中,即以钵盛饭饷其母。 其母食米入口化成火炭,遂不得食。目莲大叫,驰还白佛。佛言:‘汝母罪重,非汝一人所奈何,当须十方僧众威神之力。至七月十五日当为七代父母现在父母厄难中者,具百味五果以著盆中,供养十方大德。’佛敕众僧皆为施主咒愿七代父母,行禅定意,然后受食。是时,目莲母得脱一切饿鬼之苦。目莲白佛,未来世佛弟子行孝顺者,亦应奉盂兰盆,可否?佛言大善。”杨炯有《盂兰赋》。伏日,《历忌》释曰:“伏者何,金气伏藏之日也。四时代谢皆以相生,立春,木代水水生木;立夏,火代木木生火;立冬,水代金金生水;惟立秋以金代火,金畏于火,故至庚日必伏,庚者,金故也。”

八月
  十五日“中秋节”,商家结算,亲友馈送月饼、瓜果等类。各界酒肉,休息。

九月
  九日,为“重阳节”。皮货行以是日阴晴卜货之贵贱。文人赋诗,赏菊,登高。农家无与。陶潜九月九日无酒,坐丛菊边,俄有白衣人至,乃王宏送酒来也。 桓温参军孟嘉游龙山, 风吹落其帽,温与宾客皆无言以观其止。

十月
  一日祭祖,扫墓,焚化冥衣,谓之“送寒衣”。

十一月
  “冬至日”,塾师非次年有成约者即散。学堂成立,此风渐改。

十二月
  八日食“腊八粥”。粥用八色米类及枣、芡实、菱角米搀杂为之。二十三日夕,用枣糕、糖瓜等类“祭灶”。主妇祝曰:“粘糕堵你的嘴,糖瓜粘你的舌,今夜上天去,好话要多说。”祝毕,将灶王像焚化,除夕另贴。相传唐张百忍,九世同居,世尊为灶王,取家庭和乐之意。“除夕日”家家通夜不睡,门户遍贴春联,焚香设祭,燃爆竹,食水饺,谓之“过新年”。昔人有诗云:“沿途听爆竹,逐户看春联。”又“新年纳余庆,佳节号长春。”可谓形容尽致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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