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讽刺,并不全是喜剧 :比如《诗经》“国风”中有不少讽刺统治阶级荒淫无耻的民歌 ,象《相鼠》;
  相鼠有皮,人而无仪。人而无仪,不死何为!
  相鼠有齿,人而无止,人而无止,不死何俟!
  相鼠有钵,人而无礼。人而无礼,胡不遄死!
  揭露了统治者的秽行,鞭挞了他们丑恶的灵魂,蔑视他们,将他们看成了连老鼠都不如的东西。讽刺何等辛辣啊!但它并不能引发笑声。这是一种道德性的讽刺,它主要是抨击讽刺对象的丑恶,而不是揭露讽刺对象的荒谬与不协调。
  鲁迅先生说;“喜剧将那无价值的撕破给人看,讥讽又不过是喜剧的变简的一支流。”鲁迅先生所说的才是喜剧性的讽刺。
  喜剧性的讽刺虽然也是对否定性事物的彻底否定,但是它所要否定与批判的不只是讽刺对象的丑恶,而且是讽刺对象的荒谬可笑,是讽刺对象的内容与形式之间的不协调。我们知道,讽刺对象是以有价值形式出现的无价值,因此,喜剧性讽刺否定与批判的手段主要是揭露,而不是抨击。它是要揭开不安其位的否定性事物身上那层华丽的面纱,暴露其丑陋的面目。
  因而,它对讽刺对象的态度,轻蔑多于愤怒,嘲弄多于抨击。它一般采取夸张的手法,不过夸张的幅度极大,使夸张失去原有的严肃性,使事物发生质变,并形成怪诞。只有如此,讽刺的态度才能从严肃认真中跳出来,居高临下,顽皮地对讽刺对象加以戏耍与玩弄。正因为如此,讽刺也同滑稽一样,极易引发笑声。相声《百吹图》有这么一组“包袱”:
  乙 嗬!我这个人呢,个儿高。
  甲 个儿高?多高?
  乙 我身高一米七八。
  甲 那没我高,我三米六九。
  乙 我一天长一头。
  甲 我一宿长一米。
  乙 还是我高。
  甲 还是我高。
  乙 我跟北京饭店一般高。
  甲 我比北京饭店高一头。
  乙 我高,飞机打我腰这儿飞。
  甲 我高,卫星打我脚下头过。
  乙 我高。
  甲 我高。
  乙 我头顶蓝天,脚踩大地,没法儿再高啦!
  甲 ……还是我高,我上嘴唇挨着天,下嘴唇挨着地。
  乙 上嘴唇挨着天,下嘴唇挨着地?
  甲 对!
  乙 你那脸哪儿去啦?
  甲 我们吹牛的人就不要脸啦!
  乙 吓!
  为了突出吹牛者的无耻,作者不惜牺牲客观真实尺度,用玩弄的态度把两个吹牛大王所吹的牛皮夸张到荒诞的地步,从而揭露了吹牛的本质,取得了强烈的喜剧效果。在喜剧艺术中,讽刺对象往往是能够产生严重后果的社会性弊病、不良现象和恶习,因而,它往往比较尖锐,呈现出鲜明的色彩,特别容易引起观众的瞩目。于是,当它被讽刺剥掉外衣现出原形时,观众一般无需加以多少咀嚼与玩味,即可哈哈大笑起来。
  正因为如此,它也成了相声喜剧美的主要形态之一。它常常充当“三个雷”。我们刚刚举过的例子,便是《百吹图》的“底”。
  何谓幽默?幽默一词起源于古希腊,原是一个医学术语,指的是人体内分泌出来的四种液汁 。它们在不同的人身上有着不同的组合秩序,从而形成人们不同的心理性格或气质。中世纪时,幽默发展为一个心理学概念,表示人的固执、古怪的癖性与脾气。到了文艺复兴时期,这个语词又有了新的含义,表示着事物的不协调的乖讹性质。英国作家本·琼生在他的《缺乏幽默的人》中把幽默分为“真正的幽默”和“世俗的幽默”,并将后者称为“荒诞的欺骗”。这世俗的幽默已经具有了近代的意义,它就是在十七世纪被英国作家康格里夫当作喜剧的表现手法、在十九世纪被黑格尔等人当作喜剧的美学范畴广泛推广的那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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