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学熙兴办北洋实业的资金筹措与积累
又如,滦州矿务公司1907年9月创建时,周学熙等人为“以滦收开”,藉以挽回利权,把滦矿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先由天津官银号借垫股本银50万两,年息也是五厘。在《天津官银号详呈开办滦州煤矿有限公司办法》中明确规定:“创办之初,款由银号筹措,事即由银号主持兼办,并委监督一员,驻矿总理一切,遇事仍秉承银号示行。至矿内应用矿师及司事人等,由监督酌拟细章禀核。”因周学熙,孙多森既是该号的督办和总办,他们当然也就是滦矿的总理与协理,分省试用道孙传
为驻矿监督,按照官督商办的形式进行编制。这样,天津官银号通过自己的信贷活动,运用金融资本控制该矿,监督其经营管理,资金运用,人事任免等,俨然以工商业之主宰自居。
周一到任,就充分发挥了“绅民协同”精神,用商办的名义,确定招股只招华商,不收洋股,凡附股者,不论职官,或绅民人等,皆得入股,署名股单。结果,仅几个月就全部募齐200万两的招股。1908年9月,滦矿又计划招股300万两,公称资本500万两,但由于英商的破坏活动,闹得群情疑惧,无人敢冒险投资,实缴股本却不足300万两。周便采用了超经济手段,仍借助官银号把股款分派到各知事及有力土绅分担。最后,以“直隶绅界”的名义,附股80万两,实际上是由盐斤加价银和学款银中筹出的。其余之大半,皆系北洋著名官僚私人出资。当时的大股东中,有袁克定、周学熙、龚仙舟、李士伟、陈一甫及大盐商李颂臣等。
同年,周学熙、孙多森等人,为实现“以滦收开”的计划,上书直督杨世骧,建议由官商合筹,招股100万两,成立“直隶滦州矿地公司”。其《招股章程》规定:“不论官地民地,凡关系矿产者概归本公司收买后再转给矿商开采,作为地股。如有私相授受者,由滦州地方官查究充公,将该矿封停。”
还有周学熙于1908年3月奉农工商部奏调总理京师自来水公司之建设,拟专招华股银洋300万元,分作30万股,每股10元。周惟恐股额难筹,他指拨仍由天津官银号先垫借资本银50万两,官率仍作五厘。结果,交股非常踊跃,不仅迅速招齐股本300万元,而且多招了商股30万元,为维护商利,减少官利,周以此偿还官款,退回官银号。
综上所述,从1907至1908年,周学熙为创办启新,滦矿和滦州矿地公司,京师自来水公司等,大约从天津官银号贷拨股本银117万两。在其带动下,各公司在一年内即分别招齐各自伪股款,其总额约计692万两,形成“官商联资体制”。
伴随官银号的金融资本投资于启新,开滦,促进了水泥、煤炭工业的发展,使周学熙资本集团攫取了高额利润。如水泥仅
1919至1925年间,盈利即高达10 278 316元,在1924年,启新工业资本额已达800万元,占全国水泥工业资本总额的55.7%。又如,煤炭自1912年滦,开两矿联营后,利润高得惊人,联合第一年的利润将近3
00万元,滦矿分得40%,以后它的利润与年俱增,1913年为460万元,1914年为533万元,1915年为510万元,四年之间利润共计1600余万元,滦矿得利6
00万元以上; 1932年,滦矿累计盈利4600万元,相当于实缴股本的十倍。
三、工业资本折聚银行资本
周学熙为抵制外资侵略,不断扩充聚集新资本,以发展、壮大民族资本新企业。因此,在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七月,《洋灰公司创办章程》规定:“除官利及酌提公积外,按十四成分派。以一成报效北洋兴办实业……。”1912年,在开滦两矿《联合办理合同草案》上也特别载明:“股东分利满十五万镑之后,先提十五分之一,归直隶兴办实业之用。”于是,经股东会通过,“嗣后股息以每股二元四角为最大限度(股票,票面每股十五元),过此则提存为‘创办新事业专款’以之生息,建设实业。”从此,滦矿的股息每年都只能分到股本的70%左右。此外,数目相当大的公积金也都投资到其他企业中去。这样一来,工业资本又折过头来开始向银行资本转化了,形成工业资本与银行资本的相互结合。
1915年,周学熙第二次出任财政总长,他为了改变对灰、煤单一重工业结构的投资,转向轻纺,玻璃等部门发展,也要有一个为其罗掘筹款的金融机构。为此,他凭藉掌财之权,一方面为筹建华新纺织公司,拟定资本1000万元,官占四成,商招六成,1916年注册立案,纱锭10万枚,设厂五处。其中由财政部垫拨官款100万元,官息五厘,指定中国银行从芦商应还大清银行项下作抵归还,每年偿4万元,二十五个月还清本银,再分两个月摊还息银,不加复利。同时商股也招150万元,在津设立总事务所。但到1918年,因政局多变,段祺瑞饬农商部派人对华新进行弹劾,撤销了周学熙九弟学辉督办职。周面请徐世昌为其疏通,并由周学熙、周学辉各认股20万元,王筱汀认股3万元,又由王将恒丰公司存款40万元挪借过来拨充资本。这样,1919年1月华新津厂正式投产。翌年,青岛纱厂建立,投资120万元,其中周家个人投资84万元,占了投资总额的七成,其余为江西督军陈光远及周家亲朋的投资。另一方面,为加强袁世凯的财政基础,1916年经由财政部通饬筹办中国实业银行,拟招官商股本银2000万元。内由中国银行付股300万元,芦纲公所认股400万元,东纲公所认股200万元,两淮盐商认股500万元,浙江盐商认股160余万元,共计1560余万元,其不足部分,另招商股。芦纲、东纲、两淮盐商人股踊跃,先后缴来第一期定金20万元、
10万元、25万元。嗣亦因袁倒台,诸盐商停止缴股。至1918年认股最多的三大盐行,不但认股不缴,反而要求退还已缴定金。在此艰难之时,周学熙等除将滦矿、启新所谓“新事业专款”的部分资金及两公司股东之股息,花红转化为银行资本入股外,还招收了一部份北洋军阀官僚的股本,如徐世昌、熊希龄、孟恩远、曹汝霖、田中玉、陈光远等。
1919年4月,中国实业银行招股收足350万元,总行于天津开业。分行先后开设于天津、北京、济南、上海;后为了照顾华新纺织公司四厂,又在青岛、唐山、新乡设立支行或办事处。滦矿、启新总理周学熙自兼实业银行总理,启新股东及时任中国银行总裁的李土伟(伯芝)为协理。所以该行时时刻刻都得到两公司的大力支持。
周为了扩充实业银行的金融,又沿用了他在清末兴办北洋实业的办法,招揽社会存款与发行纸钞:一为设立有奖储蓄部,推行十五年为期的有奖储蓄;一为取得了“龙马”图案钞票的发行权。该钞票在唐山开滦和启新矿场上流通。
由于工业资本与银行资本的结合,使工业资本更为集中,成为发展工业的后盾。如1922年唐山、卫辉两纱厂的创办,第二年为扩建卫辉发行180万元的公司债券,以及耀华玻璃公司中比合资建设提供60万元的资金,都是这二者相互结合结果,正是由于这两种资本的结合,才使一个囊括十几个企业公司,资本—额高达4000多万元的周学熙资本集团得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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