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叔同--弘一大师的一生     

                散尽资财,弃家为僧
  一九一八年(民国七年),李叔同乘学校放暑假的机会,下了决心,出家为僧。首先他悄悄地清理个人平日所存的衣物,,其中包括书画、笔砚和印章等艺术精品,分别赠给了北京国立美术专门学校和他的朋友、学生、校工等,留做纪念。所雕刻的金石,完全赠与杭州西泠印社。该社接受后,为了永留纪念,特把这一批珍贵的金石作品,封存于石壁里,以保存之,题名曰“印藏”。
  李叔同少年时,得朱慧百、李苹香二妓赠送的诗画扇页各一件,他极为珍视,曾装裱成为卷轴。当他这次入山修梵之前,乃将此画轴送给其好友夏丐尊,并自题端曰“前尘影事”。还有所收藏的当年赠与歌郎金娃娃词的横幅,也一并送给了夏丐尊。
  他把这些视做极珍贵的文物散尽后,自己带走的只是些布衣和几件日常用品而已。行前并与其得意门生即后来成为名画家的丰子恺,音乐家刘质平合影留念。李盘双膝高坐炕上,丰(右)刘(左)分坐其两侧地下。一切料理完毕,即离开学校。当同人们送他出校门时,他执意不许再送,约期再会。黯然而别。独自去到虎跑寺,于七月十三日拜了悟和尚为师,正式剃度出家,法名演音,号弘一。从此以后他与世隔绝,非佛书不书,非佛语不语,见了旧日友好,总是劝人念佛,全心全意地过佛门生活了。
  李叔同在遁入空门前,天津、上海各有一处眷属,当他下决心出家,全没有告诉这两处眷属。他的元配夫人俞氏,已生有二子,久居天津,她听到她丈夫要出家的消息,想前往求见一面而不得。嗣后李每次遇有家信来,并不拆阅,即托人在信封上批写“该本人业已他往”字样,原封退回。
  李叔同留学日本时,曾纳一日姬,回国时携归,住在上海。她听到李要出家,携儿求见一面,也不可得,绕屋悲啼,难过万分。李叔同让人告诉她:“当以我为患虎疫死,勿再惦念。”
  李叔同出家后,一心向佛,谢绝各方酬酢。遇有来访者,均以病辞不见。
  李叔同本为世家子弟,颇富资财,未出家以前,过着优适生活。在他出家以后,却一反常态,竟能严守戒律,刻苦精进。他律己至严,治学至勤,操行至苦,常年累月地过着苦行者的生活。
精研南山律宗兴灭继绝
  李叔同于一九一八年农历七月十三日离俗出家,九月到灵隐寺受比丘戒。当时他的友人马一浮居士,送给他一部《灵峰毗尼事义集要》和《宝华传戒正范》。他读了以后,悲欣交集,因而发心学戒。
  一九二O年夏,弘一大师到达浙江新城(新登)贝山,得《弘教律藏》三帙,并求到《南山戒疏》,《羯磨疏》,《行事钞》和《灵芝记》等有关律学著作。转年正月,他自新城贝山返回杭州,披寻四分律,以戒相繁杂,难以记诵,乃用列表撮记其要的方法编录,以求简明,便于初学。三月到了永宁(温州),挂褡于城南庆福寺(庆福寺位于温州的东城下,俗名城下寮),读律之暇,继续编写律学,直到一九二四年八月间在普陀山,才亲笔写成这部《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在这里他把原有极繁杂的戒律,列表讲解,条理分明,所加按语,易于领会。
  弘一大师慨于中国僧界之所以往往为人所诟病,全是由于不守戒律,所以他积数年之功,专心精研律学。佛教讲究律宗,即以戒律为宗,有所谓五戒、十戒,菩萨四百戒,比丘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五百戒,这是诸佛的本原。从唐朝南山宣祖重兴,到南宋灵芝照祖继兴,佛教界尊为典范。但自南宋以后,南山律教失去真传。弘一大师誓护南山律宗,遍考中外典籍,以校三大部及其它律藏,有承先启后,兴灭继绝的功绩。他自己很珍视这一部作品,由穆藕初慨捐七百元,委由中华书局缩本影印一千部,分赠各方,并立有遗嘱: “本衲身后,无庸建塔及其他功德,只乞募资重印此书,以广流布,于愿已得。”
  弘一大师在僧腊的二十四年的后半生,云游四方,惟以律部注疏自随,包括《行事钞资持记》、《四分律行宗记》,《羯磨疏随缘记》等南山律学三大部的内容,到处宣讲。
  一九三七年弘一大师应青岛湛山寺之请前往讲律时,首先他讲到学律只能“律己”、不能“律人”的问题。他说:“学戒律的须要‘律己’不要‘律人’。有些人学了戒律,便拿来‘律人’,这就错了。”接着他又以自己的亲身经历,用天津的土语,阐明了这个问题。他说:“记得我在年小时,是生长在北方的天津。那时的我,生就一张利嘴,整天在指东划西,净说人家的不对。那时我有位老表哥,一天他用手指指我说:‘你先说说你自个。’这句是北方土语,意思就是‘律己’啊!直到现在我还记得,真使我万分感激。大概喜欢‘律人’的,总看着人家不对,看不见自己不对。”弘一大师在晚年,就是怀着这样忏悔的心情,感到自己过去的不对,结合讲律,劝导人要明于责己,不要求全于人。他又谈到,在遇到有人诽谤自己时: “何以息谤?曰‘无辩’。人要是遭了谤,千万不要辩,因为你越辩,谤反弄得越深。譬如一张白纸,忽然污染了一滴墨水,这时你不要再动它了,它不会再向四周溅污。假使你立时想要把它弄干净,一劲地去揩拭,那么结果这墨水一定会展拓面积,接连沾污一大片的。”他所作的这些“开示”,均可发人深省。
  弘一大师在青岛讲律,还讲过(随机羯磨),这部书是唐朝南山道宣律师删订的,内容古朴,言简意胲,从南宋以后,因为律宗绝绪,已经多年没有人来阐扬讲说。
  在一九三七年,弘一大师已是五十八岁了,仍是志在四方,无时不想努力宣传南山教律。这年他曾发愿想从福建去南洋群岛一带旅游,计划从新嘉坡再去当时的暹罗,宣讲律学。因此,他发心愿再温习英语。惜因故未能成行。
                  以书法宣扬佛法
  李叔同在未出家时,精研书法、绘画,音乐,演剧、篆刻乃至诗词等艺事,皆有独到之处。出家以后,各种艺术都放弃了,只是为了宣传佛书佛法,仍坚持书法。他造诣深湛,得者宝之。他曾谈过写字方法:“须由篆字下手,每日至少要写五百个,再学隶,入楷,楷成,学草。写字最要紧的是章法,章法七分,书法三分,合成十分,然后可名学书。”
  当一九二九年弘一大师五十岁时,他的旧友夏丐尊将他在俗所临的各种碑帖集在一起,名《李息翁临古法书》,由上海开明书店出版发行。在这里弘一大师写了一段自叙: “居俗之日,尝好临写碑帖,积久盈尺,藏于丐尊居土小梅花屋,十数年矣。尔者居土选辑一帙,将以锓版示诸学者,请余为文冠之卷首。夫耽乐书术,增长放泱,佛所深诫,然研习之者能尽其美,以是书写佛典,流传于世,令诸众生欢喜受持,自利利他,同趋佛道,非无益矣。冀后之览者,咸会斯旨,乃不负居土倡布之善意耳。……”也说明了他以书法宣扬佛法的用意。
  弘一大师曾一度发愿,要刺血写经,但经印光法师劝阻,告以不必这样做,以免因“血耗”而“神衰”,乃未果行。晚年把华严经的偈句,集成楹联三百,有人请他写字,总是写用那些偈句集成的联语。用笔更来得自然,于南派为近,但以前学北碑的功夫,终不可掩,因之愈增其美。据大师自己说,他生平写经写得最精工的,要算一九二六年在庐山牯岭五老峰后的青莲寺所写的《华严经》 “十回向品”、 “初回向章”,含宏敦厚,饶有道气。所以他很珍视这一部分原稿,力嘱在付石印时,万不可将原稿污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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