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志略 (民俗部分)
(二十卷·民国二十年铅印本)

六月
  初六日,妇女多沐发,谓可不腻不垢。士则晒藏书,谓可不生蛀虫。二十四日,祭关公,祀品以鸡、羊、面桃。居民之抖晒衣服,亦率于是日。入伏,有饮食期,初伏面饺,二伏面条,三伏则为饼,而佐以鸡蛋。谚云:“头伏饺子二伏面,三伏烙饼摊鸡蛋。”乡村农民,则初伏种萝卜,二伏种莱,三伏种荞麦。

七月
  初七日,俗称牛郎会织女,闺人盛陈瓜果、酒饵,邀请女眷,作“乞巧”,曰“女儿节”。是夕,以碗水曝月下,各投小针,浮之水面,徐视水底月影,则散如花,动如云,细如线,粗如椎,因以卜女工之巧拙焉。十三日至十五日,为“中元节”,俗称“鬼节”,上坟者一如清明。是月蟋蟀鸣,人多养而斗之,曰“斗蛐蛐”,以之博钱。 “立秋日”, 以雨为秋涝之兆,不雨为秋晴之兆。立秋之时食瓜,谓可免腹泻,曰“咬秋”。

八月
  初一日雨为旱兆,俗曰,“八月初一下一阵,旱到来年五月尽。”十五日,为“中秋节”。街市繁盛果摊。泥兔(俗呼兔儿爷,以泥为之,人身兔首,衣冠施彩色,其状或坐或立或担或杵),小儿买作玩具,各摊所在皆是。妇女多出游。十五夜至月圆时,设月光码(上绘太阴星像,下绘月宫及执杵作人立形之捣药玉兔像,大者三、四尺,小者尺余),供以瓜果、月饼、毛豆、鸡冠花、萝卜、荷藕,妇女向之下拜,男则否。俗谚云:“男不拜月,女不祭灶。”拜毕,焚纸码,撤供品,即家人团坐,饮酒赏月,谓之“团圆节”。又将祀月之月饼按人数切块分食,谓之“团圆饼”。亦有留至除夕而食者。商家亦于是夜设宴,饷客同饮。

九月
  初九日,为“重阳节”。登高作“北斗会”。居民多食羊肉火锅,又食花糕,盖以麦粉为糕,置枣、栗、糖、果于上者也。父母必迎其出嫁之女同食之,故亦曰“女儿节”。是月菊花盛开,巨室必陈花作山形,或缀成吉祥字样,招邀戚友,把酒赏菊,以不负此佳景。

十月
  初一日,为孟冬。是日,丧家上墓,且送寒衣。寒衣者,以五色纸剪成衣裤,长不满尺,外有纸袱盛之,上书祖先爵秩、名号及年月日,下注后裔某某谨奉,入夜焚之,亦有焚之于墓上者。此所以有“十月一,送寒衣”之谚也。

十一月
  十一月,通称冬月。遇“冬至日”,食馄饨,犹夏至之必食面条也,故俗语云:“冬至馄饨夏至面。” 士大夫率于是日作“清寒图”。 图以一纸绘九格,格绘圈,九九凡八十一圈,自冬至日起,日涂一圈。其涂法为:上阴下晴,左雾右风,中黑为雪。 圈涂尽,则九九毕。 又有绘素梅一枝,为八十一瓣,日染一瓣,亦分别阴、晴、风、雪者,则较前法尤为风雅。

十二月
  十二月,通称腊月,初八日有“腊八粥”,盖杂各色米、豆及枣、栗、莲子诸物,熟煮之,外以桃仁、杏仁、花生、瓜子、葡萄干、青红丝、黑白糖点缀之。五更即煮之,先祀祖、供佛,后馈戚友。家畜之猫、犬、鸡、雏,亦皆饲此粥。是日,有于街头舍缘豆者。先是拈佛豆,每拈一豆,宣佛号一声;至期,煮熟舍之,受者亦每豆宣佛号一声,谓可结人世缘。既过腊八日,择吉日行大扫除,谓之“扫房”,其平日之不轻易扫除者,恐有不祥也。二十三日,“祭灶”,供以糖饼、糖瓜、粘糕、胡桃等品,又备草料,凉水,谓用以秣灶君之马。 祭时,必使炉火炽盛, 以糖饼置炉口,亦有缘而涂之者。相传灶君朝天,白人间善恶于玉帝,以行赏罚,置糖炉口,则口粘,不复能语。故焚神纸时,必祝曰:“好话多说,不好话少说。”祭毕,以糖果与家人食之。自是以后,即预备过年矣。卖年画者,卖花者,卖门神、挂钱者,卖松柏枝、芝秸者,卖陶瓷器者,叫呼不绝于门,街市则春联摊、花糕、馒首、鸡鸭鱼肉、花木、果品,一切年货,无不具备。商家、居民,各于门前纷贴挂钱,至次年正月十五日,或二月初二日,以竹竿挑去,谓之打挂钱,并贴春联。凡几案、铜锡各器,皆拂拭一新,而沽酒市肉,以备春初旬日之肴馔,颇形忙碌。先除夕一日,曰“小除夕”,家置酒宴,往来招邀,曰“别岁”,又曰“辞岁”。 亦有于除夕始行辞岁之礼者。 “除夕”,夜多不寝,曰“守岁”。以芝麻秸散置院中,往来践踏,谓之“踏岁”。

             生活民俗


  津门人处五方,其食欲虽性有所不能强同,但津门究有其特殊之食品。春有蚬、蛏、河豚、海蟹,秋有螃蟹,冬有铁雀、银鱼、黄芽、白菜等,至青鲫、白虾,则四时皆有,盖地域使然也。兹就意想所及,更录常食之品如下:杏仁茶、炸银鱼、填鸭、炒山楂、山楂糕、炸冰核、扒白菜、白干酒、烫面饺、炸比目鱼条、酸沙紫蟹等。

         民间语言
方言
  父曰爸爸,母曰娘,亦曰妈妈。祖父曰爷爷,祖母曰奶奶。祖之姊妹,未嫁曰太姑,已嫁曰姑奶奶(重奶字音)。父之姊妹,未嫁曰姑姑,已嫁曰姑妈。母之姊妹,未嫁曰姨姨,已嫁曰姨娘。父之兄曰伯伯,亦曰大爷;父之弟曰叔叔,亦曰伯伯。弟曰兄弟。妹曰姐姐,妹曰妹子。女曰闺妮。舅姑之所谓舅曰公公,姑曰婆婆。夫兄曰大伯,夫弟曰小叔。妻父曰丈人,妻母曰丈母娘。妻兄弟曰舅子,其姊妹曰姨子。婿曰女婿;已嫁之女曰姑奶奶(重姑字音)。“两婿相称曰连襟。通家曰自家。

         信仰民俗

  儿跌于地,或遇犬斗,则以手拊其顶,谓可不惊。儿惊而失魂,母则以饭勺叩门楣,呼其名而唤之曰:“家来,家来。”有人应于内曰:“家来矣,家来矣。”自大门至内室,每门皆然,谓之“收魂“。 亦有以衣或带,自其受惊处而呼之曰:“随妈家来。” 儿初出行,经过桥、庙,必撒钱,曰“买路钱”,谓虽有鬼,得钱不以祟也。 邻有丧,须系红布于儿背,谓可避疫殃。 遇瘟亦然,谓可免病避邪。平日亦有系之者。几出痘,称之曰“天花”。是时,家人口戒不吉之语,谓恐得罪痘神。 且须燃红纸于四处照之,谓不如此,痘即内陷。 痘出十二日,祀痘神,戚友馈以鼓盖(形如烧饼而中空),欲痘之发生也。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