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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交响乐团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2017]37号)的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8年8月10日—8月20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天津交响乐团人事科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河西区尖山路96号 300211
  电 话:022-28307394
  联系人:赵玮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天津交响乐团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