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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歌舞剧院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8年8月10日—8月20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天津市河西区尖山路96号
  通讯地址(邮编):300211
  电 话:28333916
  联系人: 李青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天津歌舞剧院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