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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广播影视监测系统项目完成项目立项工作



 
 

  为全面提升我市广播影视监测监管能力,确保广播影视阵地政治安全和舆论安全,在市委市政府各级领导的关注和推动下,2018年2月,天津市广播影视监测中心经天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 为节省投资和缩短建设周期,该项目拟利用天津广播电视台数字电视大厦二期南塔楼16层、17层进行改造,地址位于天津市河西区梅江道20号。
  结合当前广电媒体融合发展趋势, 项目将运用云计算等技术, 建设基于云架构的智能监管平台,主要建设内容为:配套工程:对16、17层进行改造,改造建筑面积1805平方米,并对核心机房、低压配电室进行结构加固,对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智能化工程等配套工程进行改造。监管平台建设:建设内网业务云平台和外网业务云平台,内网业务云平台包括广播电视信号监测等业务子系统;外网业务云平台包括互联网视听节目监管等业务子系统。软硬件设备购置:各个子系统配置相应的软件系统,监测系统购置硬件及系统集成设备,其中包括基础平台设备等。
  项目总投资为7582.57万元,其中:硬件购置及系统集成费用4692.11万元,软件采购费用844.95万元,基本建设费用1357.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45.36万元,基本预备费用43.06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专项资金。该项目于2018年8月由发改委批复立项。

  
                           
                            
                               天津市文广局财务处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