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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关于组织2018年度
“文化产业双创扶持计划”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文化产业司关于2018年度“文化产业双创扶持计划”申报的通知》(产函〔2018〕13号)要求,为做好我市申报工作,现将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与重点
  (一)支持方向
  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和价值导向,支持文化产业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文化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和众创空间提供优质服务,支持创业孵化和创业教育培训,促进文化企业依托互联网、数字技术等开展协同创新,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营造良好的文化产业创新创业生态体系。
  1.文化产业专业化众创空间
  包括文化产业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器,文化企业举办的专业化众创空间,图书馆、文化馆等文化机构举办的众创空间,普通本科院校、职业院校等教育机构举办的服务文化产业发展的众创空间。
  2.文化产业创新创业服务平台
  包括文化产业领域创业培训、投融资服务、信息和中介服务、知识产权交易、国际合作等支撑平台,文化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基于“互联网+”服务文化产业发展的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平台等。
  (二)2018年度支持重点
  1.体现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2.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趋势,体现数字文化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
  3.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4.体现文化产业创业创新和扶贫开发、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促进就业相结合。
  5.体现大企业发挥龙头带动作用,通过生产协作、开放平台、共享资源等方式,支持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发展。
  6.体现因地制宜,利用文化系统、文化机构既有空间和资源,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扶持方式
  文化和旅游部文化产业司将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遴选25家左右单位,给予每家10-20万元的资金扶持, 并在文化产业双创工作中予以重点关注和推介。
  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将对申报项目进行重点跟进,在展示宣传、对接交流等文化活动组织过程中,优先考虑。
  三、申报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2018年度“文化产业双创扶持计划”申报表》(一式3份)、提交申报PPT,于8月6日前报送市文化广播影视局文化产业处。
  获得支持的单位需确保资金用途合理、专款专用,自觉接受管理监督,积极参加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等双创活动,发挥在文化产业领域双创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联系人:文化产业处 刘丽英
  电话:022-23314048 13821199145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承德道12号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度“文化产业双创扶持计划”申报表



                          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