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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歌舞剧院公开招聘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市人社局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及时补充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天津歌舞剧院基本情况
  天津歌舞剧院成立于1959年10月,为大型综合艺术表演团体,拥有著名作曲家王莘、曹火星、歌唱家于淑珍、关牧村和人民音乐家施光南等众多卓有成就的艺术家。主要职责是创作演出优秀(芭蕾舞/民族舞/歌剧/歌曲/器乐)等剧目,为观众服务。舞台美术作品创作,国内外舞台艺术作品演出艺术创作、表演人才培养。设置有创演民族舞剧、民族舞蹈、声乐的歌舞团;有编制完备、阵容强大、创演民族管弦乐及各类民族器乐演奏形式的民族乐团;有创演中外大型歌剧、交响音乐、声乐的歌剧团;有排演中外大型芭蕾舞剧及芭蕾舞作品的芭蕾舞团和担负大型剧目、综艺晚会舞美设计和制作的舞美中心和少儿艺术培训中心。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招聘10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专技岗:管弦乐器演奏员(小提琴)2名,从事管弦乐演奏;
  专技岗:管弦乐器演奏员(圆号)1名,从事管弦乐演奏;
  专技岗:声乐演员(美声唱法)1名,从事美声演唱表演;
  专技岗:芭蕾舞演员1名,从事芭蕾舞表演;
  专技岗:芭蕾舞主要演员1名,从事芭蕾舞主要角色表演;
  专技岗:民族器乐演奏员(二胡)2名,从事民族器乐演奏;
  专技岗:民族舞演员1名,从事民族舞蹈表演;
  专技岗:舞台灯光设计1名,从事舞台灯光设计。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录用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招聘公告于2018年3月26日在天津市文化信息网(www.tjwh.gov.cn)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4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
  2.报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尖山路96号,天津歌舞剧院人事科。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携带如下证件、照片、表格。
  (1)证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双面)一份;报名表所涉及的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照片:1寸、正面、免冠、红底、不戴任何失物的证件彩照3张。照片背面须写上报考专业及报考者姓名。
  (3)表格:现场填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在5个工作日内天津歌舞剧院公布并通知到本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按照以下程序参加考试。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3.笔试命题、监考、阅卷委托本市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
  4.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在天津歌舞剧院张榜公布。
  (二)面试
  1.面试由天津歌舞剧院组织实施。由有关专家、院领导、上级主管人事部门组成面试小组,对应聘者综合能力进行评议打分。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结果当场公布。
  (三)总成绩的核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在天津歌舞剧院张榜公布。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待定。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上级部门审核后,在天津市文化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备案
  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天津市人社局备案。
  十、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咨询报名电话:天津歌舞剧院 022-28333916
  监督投诉电话:市文广局人事教育处 022-23311195

  附件:天津歌舞剧院公开招聘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天津歌舞剧院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