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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文博〔2017〕32号
天津市文物局关于2016年度天津市博物馆运行考评结果的通报

 
 

各区文化广播电视局(文化和旅游局),各博物馆、纪念馆: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博物馆行业管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博物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具体要求,市文物局委托天津市文物管理中心于2017年4月至11月开展了2016年度天津市博物馆运行考评工作。经单位自评、专家评估、现场复核,并在天津文化信息网上公示无异议,现将考评结果公布如下:
  一、今年实际参加考评的博物馆共51座。天津自然博物馆等6座文博系统博物馆、在日殉难烈士•劳工纪念馆等4座行业博物馆、天津市静海区萨马兰奇纪念馆等2座非国有博物馆被评为优秀。天津市武清区博物馆等35座博物馆被评为合格。天津宝成博物苑等4座博物馆被评为不合格(具体情况见附表)。
  二、中共北方局旧址纪念馆、天津觉悟社纪念馆、天津市老城博物馆、天津市古林古海岸遗迹博物馆、近代天津博物馆、天津电力科技博物馆、天津一二﹒九抗日救亡运动纪念馆等7座博物馆因故未参加考评,向考评单位提交了因故不参加考评的情况报告。天津市古雅博物馆声明因与天津市隽祯博物馆地址相同且统一运营,以天津市古雅博物馆的名义申报参加此次考评工作。天津拜石文化博物馆、天津联升斋刺绣艺术博物馆于2016年1月1日后正式开始对外开放,因此未参加此次考评。
  三、霍元甲纪念馆未参加考评亦未提供不参加考评的书面材料,按照《天津市文物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天津市博物馆运行考评的通知》(津文博〔2017〕13号)的规定,视为考评不合格。
  四、根据考评结果和《天津市民办和行业博物馆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财政将对考评结果为优秀和合格的非国有博物馆及行业博物馆给予资金补助。
  五、获得资金补助的单位应按相关规定使用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博物馆事业发展外的其他用途;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支出;不得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及补贴等支出;不得用于偿还债务。
  六、各文博场馆要认真落实《天津市博物馆服务标准》等文件要求,提高对博物馆考评工作的认识,查找并改进不足之处,通过考评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将博物馆的“文化惠民”落在实处。
  七、各区文物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博物馆条例》,加强属地内的博物馆的监督管理工作,促进我市博物馆事业健康发展。
  附件: 2016年度天津市博物馆运行考评结果统计表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