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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文物〔2017〕77号
天津市文物局关于久大精盐公司旧址文物保护工程现状勘察与方案设计的批复

 
 

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
  你局《关于久大精盐公司旧址文物保护工程现状勘察与方案设计的请示》(津和文旅﹝2017﹞44号)收悉。我局委托市文物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进行了研究论证,现将有关意见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所报的久大精盐公司旧址文物保护工程现状勘察与方案设计。
  二、对该方案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一)继续深化历史资料调查研究,尤其是室内装饰形式的考证,进一步深入发掘文物价值,作为室内装饰装修恢复设计的依据。
  (二)针对现状结构裸露情况, 进一步深化房屋鉴定报告,全面查明结构改造形式、 损伤情况、材料性能等情况,补充静力状态下结构安全评价结论。
  (三)方案中应补充结构加固修缮平面布置图和主要计算结果示意图,阐明结构设计的主要思路和考量原则。
  (四)对地下室、后加钢梁和过梁、后加混凝土构件、外檐罗马柱等安全隐患较大部位进一步深化探查,并给出有针对性的加固修复处理方案。
  三、请你局按照上述意见,组织有关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方可实施。施工过程中须加强监督与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本体安全。工程竣工后,请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工程验收并将相关材料报我局备案。
特此批复。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