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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文物局)党委
2017年第38次委员会议干部任免情况

 
 

  经局党委2017年12月18日第38次委员会议研究,决定:
  卢笙同志任天津交响乐团党总支书记、团长(试用期一年);
  张洪鲲同志任天津交响乐团副团长;
  张华同志任天津市表演艺术咨询委员会(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文同志任天津市表演艺术咨询委员会(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 免去其天津市群众艺术馆(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馆长(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戈同志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刘文艳、崔玉杰、邢晓阳同志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职务。

                                  (市文广局组织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