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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二期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文物系统扶贫济困专项基金补助的通知
2017年10月17日

 
 

  2016年,由北京国文琰文物保护发展有限公司捐资发起、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管理实施的文物系统扶贫济困专项基金。共收到来自23个省、 直辖市、自治区的171份申报材料。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和补助要求,经认真讨论选定受助者55人,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文物系统扶贫济困专项基金是文物系统首个慈善基金,意图通过该专项基金给予全国文物系统行政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因病、因灾、因突发事故造成严重生活困难或因工受伤致残的干部职工一定资金补助,以期为文物系统困难干部职工办实事, 倡导形成系统内干部职工互帮互助的风气。 现将2017年具体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补助发放时间
  申报时间:2017年10月17日至12月6日,申报期为50天;
  补助发放时间:2018年2月16日(春节)前。
  二、补助对象
  全国文物系统行政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及其正式受聘于文物部门的长城保护员、专职文物保护员。夫妻双方均在文物系统工作的,只一方享受补助。
  三、补助范围
  员工本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发生突发意外事故、罹患大病致使生活特别困难或员工本人因公受伤致残的。包括因公受伤致残补助、重大灾害补助、突发事故补助、大病补助等。
  四、申报材料
  根据补助审核需要,申请人在提交《文物系统扶贫济困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专项补助申请表》的基础上,须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伤残证明、财产损失证明和医院收费单据复印件或其它需要的证明材料。长城保护员和专职文物保护员需提供聘用合同复印件。
  五、申报程序
  申报审批程序为个人申请、单位审核、基金会审定、网站公示四个程序。(详见《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文物系统扶贫济困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专此通知。
  联系电话:010-56792283
  传 真:010-56792285
  联 系 人:陶老师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五四大街29号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 100009

  附件:01.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文物系统扶贫济困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02.文物系统扶贫济困专项基金专项补助申请表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