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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或个人: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文艺评论工作,2015年8月,我局组建了我市首支舞台艺术评论员队伍,通过组织观看演出、撰写评论文章、开展主题评论等活动,为推动我市舞台艺术创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2015年聘任的评论员聘期已满,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一批市舞台艺术评论员人选,现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 加强和改进我市文艺评论工作, 营造历史的、人民的、艺术的、美学的评论氛围,进一步推动我市舞台艺术创作和文化强市建设,培养一批评论骨干人才。
二、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上所有从事舞台艺术领域的文艺理论评论人员、专家学者,以及熟悉我市文化领域和行业发展趋势的艺术机构管理人员、媒体从业人员、热心观众。
三、报名条件
1.爱党爱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好的政治素质、理论素养。
2.热爱舞台艺术,热爱评论工作,能够积极参加各类评论活动。
3.熟悉舞台艺术创作生产规律,有较强的舞台艺术创作、研究等专业能力,或丰富的管理经验,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熟练使用互联网,具备运用新媒体参与文艺评论的技能。
四、征集形式
市舞台艺术评论员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申报相结合形式征集。市文广局将根据申报者政治素质和参与评论活动等综合情况遴选出新一批市舞台艺术评论员。评论员实行聘任制,由市文广局颁发聘书,聘期为两年,聘任期满后自行解聘。
五、评论员的管理
市舞台艺术评论员工作由市文广局艺术处牵头负责,评论员日常管理工作由市艺术研究所具体承担。市文广局将根据工作实际,对评论员提出年度任务要求,组织评论员开展观摩演出、专题研讨、撰写评论文章等活动;对积极参加评论活动、评论文章质量较高的评论员给予表彰,形成评论员队伍优胜劣汰机制。
五、报送要求
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于2017年9月18日(星期二)前将申报评论员个人填写的《天津市舞台艺术评论员报名表》、个人撰写的评论文章等材料报至市艺术研究所,电子版需同时发送至艺研所邮箱。
联 系 人:苏坦、夏冬
联系电话、传真:23191102
电子邮箱:yishuguihuaban@163.com
地 址:和平区湖北路27号天津市艺术研究所(剧本创作室)
附件: 《天津市舞台艺术评论员信息登记表》
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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