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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016年度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年检结果的通知

 
 

  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物保发〔2014〕13号)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我市25家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的单位进行年检。
  按照依法、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专家对资质单位提交材料认真进行反复审阅、核实, 最终确定天津市交通建筑设计院等19家资质单位为年检合格单位;天津住宅集团建设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需在2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对其违规行为记录在案,整改不合格的单位我局将依法做出降级或吊销其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的处罚。现将年检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至9月18日(共7天)。有异议者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来信等形式向我局反映。我局将依法予以核查、处理。
  电子信箱:tjwenbaochu@163.com
  电  话:23302081
  传  真:23302081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承德道12号
       天津市文物局文物保护处
  邮  编:300041

  附件:2016年天津市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年检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