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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文化广播影视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广播影视和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文化艺术、广播影视和文物事业、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推进文化艺术、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管理、指导文化艺术事业, 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指导广播影视宣传、创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广播影视活动;推进文化艺术、广播影视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广播影视产品生产,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指导、监管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协调文化艺术、广播影视产业发展,推进文化产业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管理、指导对外和对港澳台地区的文化、广播影视交流及宣传工作;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管理、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管理,指导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依法监管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组织实施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文化、广播影视和文物科技发展规划,推进科技信息建设,负责监管广播影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负责广播电视专用网和频道频率的技术规划、管理;负责广播影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负责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负责对从事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监管广播影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节目内容和质量,负责广播影视节目的引进管理工作;管理、指导文物保护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的宣传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文物的违法违规案件、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管理、指导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承担确定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指导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博物馆间的交流协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市文化广播影视局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共26个单位,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市文化广播影视局机关1个。
  2、事业单位:天津歌舞剧院、天津交响乐团、 天津京剧院、天津市青年京剧团、天津图书馆、天津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天津市群众艺术馆、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干部学校、天津市艺术研究所、天津市泥人张彩塑工作室、天津市剧本创作室、天津市表演艺术咨询委员会、天津市表演艺术交流辅导中心、天津市津文医院、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幼儿园、天津市文化艺术音像出版社、天津博物馆、天津自然博物馆、天津市戏剧博物馆文庙博物馆管理办公室、元明清天妃宫遗址博物馆、平津战役纪念馆、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天津市文物管理中心、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共25个。
  三、机构人员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内设18个职能处室, 下辖25个预算单位。年末实有人员4247人, 其中:在职人员2240人,离休人员74人,退休人员1933人。
  第二部分 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文化广播影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市文化广播影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154,830.1万元, 与2015年决算相比增加475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498.9万元,占61.67%;上级补助收入1,059.7万元,占0.68%;事业收入7,875.8万元,占5.09%;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226.0万元,占0%;其他收入1,094.0万元,占0.71%。
  二、关于市文化广播影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文化广播影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154,830.1万元, 与2015年决算相比增加475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523.0万元,占35.22%;项目支出38,783.4万元,占25.0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关于市文化广播影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市文化广播影视局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1,632.6万元,比上年增加4490.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2.8万元,比上年增加12.1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8万元,其中: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设备更新购置:
  2、“教育” 9,483.5万元,比上年增加114.7万元,其中:
  (1)“职业教育”8,818.0万元,其中:
  “高等职业教育”8,818.0万元,主要用于所属艺术院校基本支出及教学实践活动、 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等项目支出;
  (2)“进修及培训”246.5万元,其中:
  “干部教育”246.5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干部学校基本支出;
  (3)“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419万元,其中:
  “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419万元,主要用于优质专业群对接优势产业群建设等项目;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79,135.3万元,比上年增加4132.8万元,其中:
  (1)“文化”54,511.8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3,263.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运行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物业管理及安全保卫支出;
  “图书馆”14,410.6万元,主要用于各图书馆基本支出及通借通还服务体系建设、数字支撑平台建设、图书购置等项目支出;
  “艺术表演场所”365.3万元,主要用于剧场维修支出;
  “艺术表演团体”18,942.6万元,主要用于各艺术院团基本支出及艺术创作、人才培养、院团发展等项目支出;
  “文化活动”716.5万元,主要用于首届天津梨园金秋戏曲节、京津冀精品剧目展演等活动支出;
  “群众文化”3,578.3万元,主要用于市群众艺术馆基本支出及全市各项群众文化活动项目支出;
  “文化交流与合作” 945.3万元,主要用于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支出;
  “文化创作与保护” 1,719.8万元,主要用于泥人张彩塑工作室等单位基本支出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支出  ;
  “其他文化支出”10,458.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文化单位基本支出及各项文化事业发展、文化设施建设等项目支出;
  (2)“文物”19,803.9万元,其中:
  “文物保护”1,387.1万元,主要用于文物管理中心基本支出及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等项目支出;
  “博物馆”18,238.0万元,主要用于各博物馆基本支出及博物馆布展、文物征集、安防提升改造、博物馆维修改造等项目支出;
  “其他文物支出”178.8万元,主要用于博物馆维修、文物库房专用设备购置及专用材料购置等支出;
  (3)“新闻出版广播影视” 910.4万元,其中:
  “广播”10.0万元,主要用于中央和广播节目无线覆盖项目;
  “电视”36.0万元,主要用于中央和电视节目无线覆盖项目;
  “电影”499.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益数字电影放映设备购置支出;
  “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 365.1万元,主要用于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及广播电视发展项目;
  (4)“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909.2万元,其中:
  “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 309.2万元, 主要用于全市农村公益数字电影放映工程电影片源购置及群众文化活动;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3600.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产业发展项目;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951.0万元,比上年增加243万元,其中:
  “医疗保障”各项支出” 2,95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和医疗补助支出。
  四、关于市文化广播影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文化广播影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58,091.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9,010.3万元,其中:
  基本工资8,159.9万元、津贴补贴2,451.4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74.6万元、绩效工资9,657.2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42.8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1,043.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91.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主要用于图书馆、博物馆使用社会化用工人员开支及长期聘用人员工资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2,373.0万元,其中:
  离休费946.4万元、退休费3,663.1万元、抚恤金251.8万元、生活补助45.8万元、医疗费418.1万元、助学金66万元、住房公积金5,079.8万元、提租补贴10.6万元、购房补贴359.2万元、采暖补贴660.8万元、物业服务补贴842.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补助等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 14,210.9万元,其中:
  办公费314.3万元、印刷费89.6万元、 咨询费6万元、 手续费23万元、水费182.2万元、电费2,070.2万元、邮电费323.8万元、 取暖费1,727.1万元、物业管理费3,522.4万元、差旅费159.4万元、维修(护)费2,017.8万元、租赁费78.6万元、会议费6.9万元、培训费18.8万元、公务接待费5.9万元、专用材料费413.5万元、劳务费455.6万元、委托业务费146.5万元、工会经费266.3万元、福利费39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3.9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6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70.4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艺术院团、博物馆的广告宣传及其他日常公用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 2,496.9万元,其中:
  办公设备购置224.3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77.8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1,894.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各图书馆图书、期刊购置。
  五、关于市文化广播影视局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市文化广播影视局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297.1万元,比2015年增加467.5万元,增长56.3%。主要原因是天津博物馆2012年欠缴的能源费由局本级列支。
  六、关于市文化广播影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市文化广播影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704.3万元, 当年收入2,858.0万元,支出总计3,514.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体育与传媒” 2,858.0万元, 比上年增加1713万元,“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2,858.0万元,其中:
  “资助国产影片放映” 1,668.0万元,主要用于奖励优秀国产影片放映:
  “资助城市影院” 1,190.0万元, 主要用于返还我市各影院落实新建影院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先征后返”优惠政策中由我市负担的资金;
  2、“其他支出”656.4万元, 比上年增加411.6万元,“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656.4万  元,其中:
  “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456.8万元,主要用于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
  “用于文化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199.6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社区文化中心建设。
  七、关于市文化广播影视局2016年度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2,113.7万元, 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6,815.5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5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39.0万元。
  八、关于市文化广播影视局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 涉及预算金额13704万元;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金额 6600万元。
  九、关于市文化广播影视局2016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各单位共有车辆6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流动图书车。单位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9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台(套)。

  1、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2016年收入决算表
  3、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2016年支出决算表
  4、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