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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6年度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的通知

 
 

  各位考生:
  参加2016年10月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 、 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请于2017年5月2日至5月31日期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和平区承德道12号)人事教育处领取合格证书。考生领证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领取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考生本人领取合格证书,须出示本人身份证。
  三、他人代领证书的,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考生出具的委托代领授权。
  四、单位统一领取的,须出示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领证人员名单。

                               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