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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文博〔2017〕1号
天津市文物局关于开展第二届博物馆
优秀展览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区文化广播电视局(文化和旅游局),各相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博物馆陈列展览数量不断增加,社会影响力不断提高。优秀的陈列展览对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起到很重要作用。2015年我局委托市文物博物馆学会举办了第一届优秀展览评比活动,取得良好效果。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博物馆展示陈列质量,扩大陈列展览的影响力和传播力,今年我局委托市文物博物馆学会开展第二届天津市博物馆优秀展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博物馆条例》、《国家文物局关于提升博物馆陈列展览质量的指导意见》及《天津市博物馆服务标准》。
  二、评选方式及原则
  评选采取单位申报、现场汇报、专家评估、 统一公布的方式进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严格遵循评选工作程序、规则和纪律,接受有关管理部门、博物馆行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组织实施
  1. 天津市文物局指导,天津市文物博物馆学会主办。
  2. 天津市文物博物馆学会展陈策划专业委员会组织评选活动办公室,负责评选的具体事务。
  四、参评范围
  凡在我局正式备案且正常运行的各级各类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于2015至2016年运用或主要运用本馆藏品自主策划、举办,连续开放至2017年3月的常设陈列(含经全面修改、 调整后重新开放的常设陈列),或展期不少于一个月的临时展览(含合作展览)均可参加。每个陈列展览只能参加一届评选。
  五、实施步骤
  (一)申报
  各单位通过邮箱tjwgjbwgcgy@163.com(密码123456)下载 《天津市博物馆原创陈列展览优秀奖评选申报书》并准备相关附件,于2017年3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优秀展览评选活动办公室(地址:河西区平江道62号天津博物馆历史部)。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nchencehua@sina.com。申报的纸质材料与电子版需一致。
  (二)评比
  评选活动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将于2017年4月组织评选汇报会。 申报单位代表按抽签顺序汇报,在播放申报项目PPT的同时进行解说。每个项目解说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超时罚分。汇报结束后,评委进行不公开的集中讨论,经综合评议并以打分方式确定评比结果。
  (三)公布
  评选活动办公室将评比结果报送市文物局。市文物局将在5月18日国际博物馆日向社会公布优秀展览名单。
  六、评比结果
  评选出的优秀展览奖项,将作为博物馆纪念馆绩效考评加分的依据。
  七、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必须按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单位在评比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贿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参评资格。
  (三)有关具体事宜请与评选活动办公室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1. 天津市博物馆原创陈列展览优秀奖评选申报书
   2. 天津市博物馆原创陈列展览优秀奖评选章程(试行)

  联系人:岳宏、刘翔。
  联系电话:83883118 15802270805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