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天津市广播电视播音专业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2016年度天津市广播电视播音专业资格评审工作已结束。下列人员通过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4日(限期7日)。 公示期间可以书面材料方式向天津市广播电视播音专业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问题。 受理部门:天津市广播电视播音专业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卫津路143号 联系电话:23601014 邮政编码:300070
附:2016年度天津市播音专业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天津市广播电视播音专业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