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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文博〔2016〕23号
天津市文物局关于公布2014至2015年度
《文物拍卖许可证》年审结果的通知

 
 

各文物拍卖企业:
  根据《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物拍卖企业资质年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天津市文物局组织开展了2014至2015年度《文物拍卖许可证》年审工作,组织专家对11家文物拍卖企业报审材料进行了评审,经在天津文化信息网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现将年审结果通知如下:
  一、天津国际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海天国际拍卖(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市同方国际拍卖行有限公司、天津瀚雅拍卖有限公司、天津鼎天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瀚琮国际拍卖(天津)有限公司、天津融德堂艺术品拍卖行有限公司、天津德隆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健业拍卖有限公司9家文物拍卖企业年审合格, 并由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市文化广播影视局窗口换发《文物拍卖许可证》。
  二、天津博世嘉拍卖行有限公司、天津蓝天国际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两家拍卖企业因一个自然年度内未独立举办一场文物拍卖会,应限期整改。若在本通知发布3个月内还未独立举办一场文物拍卖会,将暂停资质。
  对于各企业开展下一步文物拍卖工作,我局提出要求如下:
  (一)各文物拍卖企业应加强文物拍卖许可证管理,不得涂改、出租、出借或转让。
  (二)各文物拍卖企业在拍卖后提交的标的备案材料应与文物拍卖标的审核的标的保持一致。
  (三)加强文物拍卖标的征集工作的管理,在源头上确保征集的文物拍卖标的符合拍卖要求。
  特此通知。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