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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16年文物博物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通知

 
 

  日前,2016年度天津市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已结束。 下列人员通过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 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1月2日(期限7天)。公示期间可以书面材料方式向天津市文物博物专业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反映问题。  
  受理部门:天津市文物博物专业评审委员会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承德道12号西楼402室
  联系电话:23300295
  邮政编码:300041

                                        2016年12月27日

  附件:2016年度天津市文物博物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