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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文物局关于2015年度

天津市博物馆纪念馆绩效考评结果的通报

 
 

各区文化广播电视局(文化和旅游局),各博物馆、纪念馆: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博物馆行业管理,提升博物馆的展示陈列和科学研究水平,繁荣我市博物馆事业,市文物局委托天津市文物管理中心于2016年4月至8月开展了2015年度天津市博物馆、纪念馆的绩效考评工作。经单位自评、专家评估、现场复核,并在天津文化信息网上公示无异议,现将考评结果公布如下:
  一、今年实际参加考评的博物馆共54座。天津博物馆等5座文博系统博物馆、在日殉难烈士·劳工纪念馆等3座行业博物馆、天津市静海县萨马兰奇纪念馆等3座非国有博物馆被评为优秀。 大沽炮台遗址博物馆等42座博物馆被评为合格。天津守道胶片相机博物馆1座博物馆被评为不合格(具体情况见附表)。
  二、天津鼓楼博物馆、天津科技馆、近代天津博物馆、天津港博览馆、北洋水师大沽船坞遗址纪念馆、静海教育博物馆等6家单位因故未参加考评,向考评单位提交了因故不参加考评的情况报告。
  三、天津电力科技博物馆、天津一二·九抗日救亡运动纪念馆、霍元甲纪念馆及平津战役天津前线指挥部旧址陈列馆等4家单位未参加考评亦未提供不参加考评的书面材料, 按照《天津市文物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天津市博物馆纪念馆考评的通知》(津文博〔2016〕8号)的规定,以上四家博物馆视为考评不合格。
  四、根据考评结果和《天津市民办和行业博物馆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财政将对考评结果为优秀和合格的非国有博物馆及行业博物馆给予资金补助。
  五、获得资金补助的单位应将资金用于博物馆日常运行、业务开展、提升服务、人才培养等公益性支出。不得用于博物馆事业发展外的其他用途;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支出;不得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及补贴等支出;不得用于偿还债务。
  六、各文博场馆要认真落实《天津市博物馆服务标准》、《天津市民办和行业博物馆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 提高对博物馆考评工作的认识, 巩固优点,查找并改进不足之处,通过考评确实,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将博物馆的“文化惠民”落在实处。
  七、各区文物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博物馆条例》,加强属地内的博物馆的监督管理工作,促进我市博物馆事业健康发展。

  附件:2015年度天津市博物馆纪念馆绩效考评结果统计表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