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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天津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
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的公告

 
 

  为进一步健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开展了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经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专家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和科学认定,确定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共计71项(子项95项)。
  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通过天津文化信息网(www.tjwh.gov.cn)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20天(截止到12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个人实名或单位加盖公章的形式提出书面意见。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非遗保护处
  联系电话:23311852
  电子邮箱:tjswgjswc@163.com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承德道12号
  特此公告。
  附件:天津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

  



                                    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