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信息-信息公开>>
   
 


关于领取2015年度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

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的通知


 
 

  各位考生:
  参加2015年10月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请于2016年4月18日至5月30日期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和平区承德道12号)人事教育处领取合格证书。考生领证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领取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考生本人领取合格证书,须出示本人身份证。
  三、他人代领证书的,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考生出具的委托代领授权。
  四、单位统一领取的,须出示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领证人员名单。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22-23311195

                                 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