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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

主持人 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办法(试行)》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2015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公告》,现就2015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5年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三科成绩总分160分; 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三科成绩总分160分,口试成绩为B级以上(含B级)。
  二、2014年单科合格,且2015年参加其他科目考试的考生,其2014年予以保留的考试合格科目均按每科60分计入2015年考试总分。参加编辑记者资格考试总分达到160分的为考试合格;参加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笔试总分达到160分,且口试成绩为B级以上(含B级),为考试合格。
  考生可通过www.chinasarft.gov.cn自助查询、打印本人成绩通知单。
  如对考试成绩确有疑议, 请于2月2日至2月20日期间提出核查申请,由我局统一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进行核查,逾期不予受理。
  资格考试合格证领取时间、办法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23311195
                         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