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局党委2015年8月29日第18次委员会议研究,决定:
周玲同志任天津交响乐团党总支书记;
张洪鲲同志任天津交响乐团党总支副书记;
杨凯同志任天津交响乐团副团长;
曹宏凯同志任天津市艺术研究所副所长(天津市剧本创作室副主任);
杨扬同志任天津市艺术研究所(天津市剧本创作室)党总支副书记;
免去肖嘉喜同志天津交响乐团团长、天津歌剧院党委书记、副院长职务,退休;
免去张海涛同志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职务,退休;
免去刘新森同志天津市群众艺术馆副馆长职务,退休;
免去高士国同志天津市文物公司经理职务;
刘光欣同志任天津市文物公司经理、党总支副书记,免去其天津泥人张彩塑工作室党支部书记、副主任职务;
傅长圣同志任天津泥人张彩塑工作室党支部书记;
靳璐璐同志任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馆长助理(挂职锻炼二年);
孙玉同志任天津市青年京剧团团长助理(挂职锻炼二年)。
市文广局组织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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