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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文广社〔2014〕20号
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关于确定本市
第一次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结果的通报

 
 

各区县文化广播电视局(文化和旅游局):
  按照《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第一次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要求, 本市从2013年4月至12月开展了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此次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得到了全市各区县文化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响应。各区县文化部门和参评单位,将此次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乡镇综合文化站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提高乡镇综合文化站的服务效能的重要手段,通过评估达到了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估工作促进基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的活动主旨。
  市文广局通过组织对本市申报参评综合文化站的审核论证和实地评估,共确定95个街乡镇文化站为等级文化站。其中:和平区小白楼街文化站等30个文化站评为一级文化站;和平区南市街文化站等36个文化站评为二级文化站;河西区越秀路街文化站等29个文化站评为三级文化站。上述确定等级的文化站将同时在天津文化信息网予以公示。
  特此通报。
  附件:天津市街乡镇综合文化站(文体中心)评估定级结果汇总表

                              2014年4月30日
              (联系人: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社会文化处 孔令德 联系电话:022—2331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