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天津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文化广播电视局(文化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54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津政办发〔2013〕46号),科学、规范、有序、高质量地完成我市普查工作,《天津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已经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天津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
(新闻来源:天津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