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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文物局关于公示第二批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名单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各单位报送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资质的申请材料组织专家进行了审查和评议。现将拟授予第二批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资质证书的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3年3月15日至3月22日,公示期7天。有异议者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来信等形式向我局反映。我局将依法予以核查、处理。
  电子信箱:tjwenbaochu@163.com
  电  话:23302081
  传  真:23302081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承德道12号
       天津市文物局文物保护处
   邮  编:300041
   联 系 人:祖双喜
   附件:拟授予第二批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资质单位名单

                                
                                  201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