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信息-信息公开>>
   
 

津文广社〔2013〕8号
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关于开展第五次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文化广播电视局(文化和旅游局),天津图书馆、天津市少年儿童图书馆:
  根据《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以上公共图书馆第五次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办公共函[2012]523号)精神,我局定于今年3月至7月开展第五次区县公共图书馆、少年儿童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估定级范围
  本次评估定级工作范围包括本市各区县公共图书馆、少年儿童图书馆。凡因基建或搬迁等原因不能开馆接待读者的图书馆、少儿图书馆, 须由区县文广局向市文化广播影视局于4月15日前提出不参评申请,经我局批准方可不参加本次评估。
  二、评估定级标准
  以文化部《通知》制定的市、县图书馆、少儿图书馆《评估标准》和《定级必备条件》为依据。
  三、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为加强我市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领导,成立天津市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领导小组暨专家评估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郭运德(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局长)
  副组长: 金永伟(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成员:
  刘晓梅(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社文处处长)
  李 培(天津图书馆馆长、教授)
  李俊国(天津市少年儿童图书馆馆长、研究馆员)
  专家组成员:
  柯 平(南开大学信息资源管理系、教授)
  李秋实(天津高等教育信息中心主任、研究馆员)
  赵彦龙(天津图书馆副馆长、研究馆员)
  李 茁(天津图书馆副馆长、研究馆员)
  马忠庚(天津图书馆副馆长、研究馆员)
  李国庆(天津图书馆历史文献部主任、研究馆员)
  曹凤梅(天津市少年儿童图书馆读者工作部主任、副研究馆员)
  市评估领导小组暨专家评估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我市评估工作计划,指导全市评估工作,审核我市公共图书馆、少儿馆的评估结果,上报文化部建议定级名单和评估工作总结。
  评估领导小组暨专家评估组办公室设在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社文处和天津图书馆办公室。日常工作人员:宗成灵(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社文处)、刘良玉(天津图书馆办公室)。
  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本地区图书馆、少儿图书馆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
  四、评估工作方式
  我市图书馆、少儿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由市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领导小组暨专家评估组负责组织实施。我局与天津图书馆负责组织全市区县图书馆、少儿图书馆的评估工作。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对天津图书馆和天津市少年儿童图书馆进行评估。
  五、评估工作步骤
  (一)自评及报送材料阶段(3月初至4月中旬)
  3月19日,由天津图书馆召集各区县图书馆、少儿图书馆具体布置本次评估工作(会议安排见附件2)。
  3月底至4月初为区县图书馆、少儿图书馆自评阶段;
  4月8日至4月15日,各馆报送自评材料及各项统计报表。
  (二)评估阶段(4月底至5月底)
  市专家评估组对区县图书馆、少儿图书馆实地评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送评估结果阶段(6月初至7月初)
  评估组汇总评估结果、拟定建议定级名单、撰写评估总结报告,经局审核后上报文化部。
  六、评估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文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图书馆评估工作,加强对本地区图书馆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区县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评估标准,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坚决杜绝和防止弄虚作假。
  (二)各区县图书馆、少儿图书馆要以评估工作为契机,在本区县评估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以评估标准和必备条件为依据,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工作,查找差距,努力整改,以评促建,积极争取改善办馆条件,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请各区县评估领导小组按时报送以下文字材料:
  1、图书馆基本情况介绍(含办馆条件详细情况、发展变化情况、工作开展情况、评估准备情况等);
  2、评估指标自评得分表(对照评估标准逐条打分);
  3、评估指标分项自评报告(对每个指标得分情况进行逐项说明,每项1页,量化指标附数字计算说明,非量化指标附文字说明);
  4、评估定级申请(根据自评得分和定级必备条件提出定级申请)。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区县文化主管部门公章后报天津图书馆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联系人:天津图书馆 刘良玉 (电话:83883777)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宗成灵(电话:23391680)
  邮 箱: tjtsgbgs@126.com
  通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平江道天津文化中心
  邮 编: 300201
  
  附件:
  1、《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以上公图书馆第五次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 (含评估标准,请到天津文化信息网公告栏处下载电子版)
  2、《天津市第五次公共图书馆评估工作会议安排》
  

                                         2013年03月04日
                                 (新闻来源: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