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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文化广播电视局(文化和旅游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充分反映近年来博物馆事业进步成果,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博物馆品级合理分布,健全博物馆质量评价体系,国家文物局决定于2012年12月至2013年3月开展第二批国家二、 三级博物馆评估定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二、三级博物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文物博函〔2012〕2255号)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博物馆及时申报。
二、请符合申报条件且具有申报意向的博物馆登录国家文物局全国博物馆评估管理系统“二三级博物馆定级备案子系统”(http://bwgpg.sach.gov.cn)进行申报,于2013年1月10日前完成注册申报帐户工作,2013年1月18日前完成申报材料(《二、三级博物馆评估复核申请书》、《评分细则计分表》,申报材料附件)的在线填报工作。
三、各区县博物馆的上述申报材料,在通过在线填报的同时,须由各区县文化广播电视局(文化和旅游局)汇总,于2013年1月18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五份)统一报送我局博物馆处, 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局属单位将上述材料直接报送我局博物馆处。
四、我局于1月21日至2月1日组织博物馆评估委员会对参评博物馆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分,提出评定意见。
五、我局于2月8日前将审核同意的评定备案文件报送中国博物馆协会,同时在线提交备案材料。
六、文件附件及相关材料可登陆天津文化信息网(http://www.tjwh.gov.cn)下载。
七、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承德道12号西楼402(邮编:300041)
电话(传真):23300295
邮箱:tjwgjbwgc@163.com
联系人:张昊文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二、三级博物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
2.全国博物馆评估办法
3.博物馆评估标准
4.评分细则计分表
5.二、三级博物馆评估复核申请书
201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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