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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艺术职业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
特殊专业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市人社局有关文件精神,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专业岗位工作人员,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概况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成立于2002年,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国办全日制艺术类高职学院,其前身是具有50多年历史、被教育部、文化部评定为“国家级重点艺术中专”的天津市艺术学校和具有20多年历史的文化部直属、中国唯一培养曲艺人才的专业学校——中国北方曲艺学校。学院现设有戏剧系、曲艺系、音乐系、舞蹈系和文化管理系。学院在进行全日制高职层次学历教育的同时,附设中专层次学历教育、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及业余艺术类专业培训。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1、民族民间舞教师1名;
  2、学前艺术教师3名;
  3、钢琴教师1名;
  4、人物形象设计教师1名;
  5、相声教师2名;
  6、鼓曲(京韵大鼓)教师1名;
  7、京剧表演基础课教师1名;
  共计10名。
  三、招聘人员条件
  1、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4、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民族民间舞教师岗位
  舞蹈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5周岁以下;本市户口;2年以上舞蹈教学经历。
  (2)学前艺术教师岗位
  美术、戏曲、语言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5周岁以下;本市户口。
  (3)钢琴教师岗位
  键盘乐器演奏、音乐学及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30周岁以下;2年以上钢琴教学经历。
  (4)人物形象设计教师岗位
  人物形象设计及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30周岁以下;有人物形象设计教学经历。
  (5)相声教师岗位
  艺术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35周岁以下;2年以上相声教学经历。
  (6)鼓曲(京韵大鼓)教师岗位
  艺术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35周岁以下;2年以上鼓曲(京韵大鼓)教学经历。
  (7)京剧表演基础课教师岗位
  京剧表演基础课专业、表演(京剧武生行当)专业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35周岁以下;有京剧武生舞台表演经历或京剧表演基础课教学经历。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tj.lss.gov.cn、天津文化信息网http://www.tjwh.gov.cn及天津艺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tjysxy.com)上公开发布信息。公告发布时间为2012年7月25日,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娄山道27号,天津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
  2、报名人员须携带的证件、照片、表格:
  (1)证件
  身份证原件及其双面复印件一份、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2)照片
  1寸、正面、免冠、红底、不戴任何饰物的彩照3张。照片背面须写上报考专业及报考者姓名。
  (3)表格
  填好并贴上规定照片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自天津艺术职业学院网站下载)
  3、报名时间
  2012年8月3日—2012年8月13日(周六、周日除外);每天9:00——18:00。
  (三)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在天津艺术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的按照以下程序参加考试。
  (四)考试
  1、原则上开考比例不低于1:3。
  2、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8月25日(周六)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命题、监考、阅卷委托中国北方人才市场。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内容为相关理论基础知识。
  3、面试
  (1)面试由天津艺术职业学院组织,由专家、院领导、上级主管人事部门组成评委会, 对应聘者业务能力进行评议打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考核结果当场公布。
  (2)面试时间: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地点:天津艺术职业学院。
  4、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X50% + 面试X50%。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05』1号》,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等情况。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拟聘用人选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天津艺术职业学院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报市文广局人事处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咨询报名电话:天津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022-58911908
  监督投诉电话:市文广局人事教育处022-23311195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201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特岗工作人员计划——天津艺术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