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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文广社〔2012〕25号
关于命名第四批天津市民间文化
艺术之乡的决定

 
 

各区县文化文化广播电视局(文化和旅游局):
  今年2月份,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第四批天津市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申报命名工作的通知》(津文广社[2012]3号),各区县文化行政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 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申报工作顺利开展。 全市11个区县共报送表演艺术类、造型艺术类、民间技艺类、民俗活动类4个类别的43个项目。 日前,市文广局组成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申报命名工作专家小组,对各区县推荐的申报项目进行了全面客观的审核和评估。
  经研究决定,命名南开区鼓楼街等28个项目单位为天津市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希望各区县文化行政部门以本次申报命名工作为契机,切实加强对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创建工作的领导,积极整合民间文化资源,努力打造民间文化品牌,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建设文化强市做出新贡献。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第四批天津市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