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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突出贡献
集体和个人名单的公示

 
 

  按照《关于开展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突出贡献个人和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津文物〔2012〕41号)的有关规定,根据各区县文物部门的推荐名单,经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拟对天津市测绘院等12个突出贡献集体和王利等70名突出贡献个人进行表彰。
  现对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2012年6月27日至7月3日)。在公示期内,如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可与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可采用面谈、电话、署名信等方式。
联系电话:23391547,23395933
  电子邮箱:tjpcb@163.com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理道44号 邮编:300050

  附件:1. 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突出贡献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
     2. 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突出贡献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


                               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