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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文博〔2012〕25号
关于开展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保管情况调研的通知


 
 

  各区、县文化广播电视局(文化和旅游局),局属各文博单位:
  为配合做好《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检查,加大文物保护管理力度,并积极推进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前期工作,按照国家文物局统一安排,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保管情况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文化广播电视局负责本地区范围内国有单位文物收藏管理情况的调研工作;
  二、本次调研重在收集信息、摸清情况,查找难点、确定重点,尤其是要掌握文博系统外国有单位的文物收藏管理情况。
  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调研工作,填写《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保管情况调研表》并完成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可参考附件2)
  四、请各单位于5月15日前,将调研报告和《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保管情况调研表》报送我局博物馆处。同时发送电子版。《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保管情况调研表》和调研提纲可登陆天津文化信息网〈http://www.tjwh.gov.cn〉下载。
  五、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承德道12号市文物局博物馆处
  邮编:300041
  联系人:张昊文
  电话(传真):23300295
  邮箱:tjwgjbwgc@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保管情况调研表
     2.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保管情况调研提纲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