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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荣群众文艺创作 喜迎建党90华诞
天津市第四届社区文化艺术节作品征集全面展开

 
                                         
 

  由天津市文明办、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河北区人民政府联合主办,北方网、市群众艺术馆和河北区文化和旅游局承办的天津市第四届社区文化艺术节作品征集活动于日前全面展开。
  本次征集活动旨在为新创的艺术作品搭建展示的平台, 力求通过征集活动推出一批内容健康、 积极向上、特色鲜明、群众喜爱的优秀作品,选出更多精品、发现更多新人,用艺术的形式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伟大时代,进一步推动和繁荣发展群众文艺创作,献礼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本次征集评选活动采用参评者直接向组委会投稿的征集方式,全市社区、社团和个人均可报名参加。征集作品包括诗歌、歌曲、小品、曲艺、舞蹈等五类,在主题上把握主旋律、反映中国共产党成立90年的光辉历程、天津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内容上要求时代感强,生活气息浓;在形式上要求风格多样、易于传唱。作者提交的作品必须为原创,要求无版权纠纷,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等。作者投稿参与此次征集活动,即表示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作品拥有非商业性的使用权,作者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
  本次征集评选活动规定的时间为2011年3月起到2011年5月31日止。关于本次活动的通知、各类别作品征集细则、报名表等相关文件和信息,请登陆北方网(www.enorth.com.cn)或天津文化信息网(www.tjwh.gov.cn)进行查询下载。参评者可以通过邮寄、传真或电子邮箱进行投稿,其中诗歌、小品、曲艺(相声、快板)等报送文字作品,鼓曲、歌曲报送音乐成品(录音小样),舞蹈作品需报送演出光盘。邮寄地址:河北区黄纬路15号河北区文化馆(邮编300141);电话:26273106;电子邮箱:zpzjdt@126.com。征集结束后,对所有征集到的作品,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选,每个类别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及优秀组织奖。

  附件:参赛报名表
     天津市第四届社区文化艺术节文艺作品征集活动细则

                                  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社文处
                                     2011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