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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经纪机构换证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演出市场经纪秩序, 市文广局决定从2011年1月17日起,对全市已取得演出经纪资质的文化企业进行审核换证工作。
  换证时限和流程:请有关单位于2011年3月31日前, 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原件和填写好的“天津市演出经纪机构换证申请表”,向市文广局驻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窗口进行换证工作。逾期未进行换证的,原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将自动作废。
  注:“天津市演出经纪机构换证申请表”可在天津文化信息网(http://www.tjwh.gov.cn/)下载。
  联系电话:24538843 23397032

  附件:天津市演出经纪机构换证申请表

                                       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2011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