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定于2010年10月23日、24日举行,现将天津地区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广播电视相关法规、规章;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报名方式:先网上预报名,再现场确认报名。
(一)网上预报名的时间是7月12日至8月12日。参加考试的人员在上述期间内登录以下网站进行网上预报名: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www.chinasarft.gov.cn)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www.cnr.cn 或www.cnradio.com )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www.cri.com.cn )
中央电视台(www.cctv.com )
国家广电人才网(www.rfthr.com )
(二)现场确认报名时间是2010年9月8日至9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4:00,周六、日不休息),现场确认报名地点是天津图书馆一楼大厅(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5号)。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本人在上述期间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2010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报名表。
报名人员可在预报名网站报名后,下载打印报名表,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在现场报名时提交审验。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三)本人学历证书(在校大学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四)有免试科目的考生必须带上2009年资格考试成绩单。
报名时,当场摄取本人证件照片。
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发给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
(一)公共科目:1.综合知识;2.广播电视基础知识。
(二)专业科目:
1.编辑记者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广播电视业务。
2.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专业科目:
(1)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笔试);
(2)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口试)。
五、报名参加2010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依据广电总局制定的《2010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
六、少数民族考生可用本民族文字答卷,也可用汉文字答卷,但一张试卷只能用一种语言文字答卷。
七、报名费用:编辑记者200元/人,播音员主持人280元/人。
八、咨询电话:022-23311195
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资格考试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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