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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津文博〔2010〕6号
            关于开展2009年度博物馆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文化局,局属各博物馆、纪念馆:
  根据《博物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我局将组织开展我市2009年度博物馆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全市正式注册登记的各级各类博物馆、纪念馆。
  二、各区(县)文化局及直属博物馆要认真贯彻《博物馆管理办法》,提高对博物馆年检工作的认识,统筹安排,指定专人负责所在地博物馆的年检工作,确保年检工作圆满完成。
  三、各区(县)文化局及直属博物馆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天津地区博物馆年检登记表(该表格从天津文化信息网〈http//www.tjwh.gov.cn〉下载),并于2010年3月15日前将2009年度博物馆年检登记表(纸质一式三份)报送我局博物馆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本。
  四.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承德道12号  
  邮编:300041
  联系人:赵耀双
  电话(传真):23300295
  邮箱:zabanshwzhr@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博物馆年检登记表

 

 

                                    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博物馆处
                                      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