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和文化部《关于申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文非遗发〔2009〕24号)精神,2009年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开展了我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根据文化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的要求, 市文化广播影视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我市各区县及文化院团推荐申报的102个项目进行了审议,市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其项目价值和影响进行了认真地评审,提出我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其中新入选项目66项,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名录的项目2项,推荐申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9项。 现将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和申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从2009年9月8日始至14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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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社会文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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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第二批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
2.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
二〇〇九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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