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文化局:
2005年、2007年,我市先后两次开展了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申报命名工作,活动得到了各区县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全市共有15个区县(街、乡、镇)获得市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称号。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更好地发挥民间文化艺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市文化局决定于2009年3月份开始,在全市开展第三批天津市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和首批天津市民间文化特色村的申报命名工作。 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县文化局按照《天津市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办法》和《天津市民间文化特色村基本条件及申报要求》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天津市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和天津市民间文化特色村的评选审核和组织申报工作。
二、已命名的市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不再重新申报。
三、申报材料请于2009年5月31日前报送市文化局社会文化处。 申报材料要求: 1.区县文化局申请报告; 2.申报表;3.DVD申报片;4.申报图片10张;5.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联系人:孔令德
联系电话:23311852(传真)
Email地址:tjshwch@yahoo.com.cn
特此通知
附件:1、“天津市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办法
2、“天津市民间文化特色村”基本条件及申报要求
3、天津市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申报表
天津市民间文化特色村申报表
二00九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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