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信息-信息公开>>
   
     
               关于协助我局机关部分业务处室补充
               工作人员推荐人选的函
 
                                         
 

各区县人事局、文化局:
  为进一步加强市文化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适应繁重的文化建设任务的需要,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局机关部分业务处室补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致函贵局,请予大力支持和协助,积极推荐适合人选来我局报名。
  此次市文化局机关部分业务处室补充工作人员,将在全市各区县党政机关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干部里进行选调;在本局机关处室间轮岗调剂。这次我局涉及补充工作人员的处室4个、工作人员5名,职务为主任科员及以下。具体处室名称和分配名额为:文化产业处,拟补充人员2名;艺术处,拟补充人员1名;外事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拟补充人员1名;文物处,拟补充人员1名。
  在条件要求上,除要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要求:年龄原则上35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应具有需要的相关专业学习或工作经历,如选择外事处,外语口语翻译应达到熟练程度,如选择艺术处,应喜爱文学艺术;具有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身体健康。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公务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文化局人事教育处报名。
  凡报名者都要经资格审查、面试(面试时间计划安排在8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 政审等程序,由市文化局党委会议讨论决定补充的正式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报名时间:2008年8月11日至15日(每天上午9:00-下午5:00)。
  报名地点:市文化局人事教育处(和平区承德道12号205室)。
  报名者须提供:①身份证;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原件及复印件;③单位介绍信;④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时由本人当场填写《市文化局部分业务处室补充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联系人:李学军、王昆;联系电话:23311195
                                      

                                    2008-08-04
                              (新闻来源:天津市文化局人事教育处)